绥德:构建协同监督机制为筑牢黄河生态屏障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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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绥德县纪委监委以扎实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监督为抓手,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专题研究、及时督促解决,为筑牢黄河生态屏障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该县纪委监委制定《绥德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涉水领域专项监督实施方案》《绥德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等相关制度,牵头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线索移交、会商督办等工作机制,紧盯自然保护区生态恢复、水资源保护、矿产资源开发等重点领域,通过工作协同、措施联动,充分发挥公安、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生态环保等部门职能优势,整合“室组地巡”力量,做好“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运用日常监督、专项督查等方式精准化开展突出生态问题全方位“扫描”“拉网式”排查,全面整治乱采乱挖、侵占重要生态空间等破坏、损害生态环境的违规违法行为,并将乡村振兴、中央和省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等工作纳入全县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倒逼各镇、各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自查自纠,排查发现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列出清单,逐一销号,主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坚决防止出现新的破坏生态环境问题。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常态化下沉一线面对面与干部群众交流,聚焦各部门各单位生态环保领域履职尽责情况,在监督上做“加法”、在治理上做“乘法”、在预防上做“除法”。定期向成员单位通报、协商、研判涉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事项,强化部门联合执法,督促党委政府、有关部门落实属地责任、属事责任,及时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还将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以专责监督全力推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形成齐抓共管、共同发力的局面。对发现的相关部门或单位党员干部履职不力、敷衍了事、弄虚作假等行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切实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着力推动监督成果转化为治理成效,助力黄河碧水蓝天长久安澜。(绥德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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